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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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全国妇联 教育部


全国妇联
教 育 部

妇字〔2004〕41号




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

家庭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加强对家长学校的指导管理,推进家长学校的建设发展,全国妇联、教育部对《全国家长学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妇字〔1998〕9号)进行了补充完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家长学校的性质与任务
(一)家长学校的性质:家长学校以未成年人的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是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织的成人教育机构;是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的主要场所;是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镇进行公民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是联系学校、家庭、社会,促进形成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工作桥梁;是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二)家长学校的任务: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方法;向家长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联合所在学校、幼儿园、社区等教育单位或机构,为家长提供切实有效的指导与服务;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家长学校的指导与管理
(三)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负责对家长学校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的具体指导,妇联组织负责协调推动社会各方面办学,参与指导社区及其他家长学校工作。
(四)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加强家长学校教师和管理者队伍的建设,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组织专业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家长学校要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应有针对性。各地要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教育材料,注重科学性、实用性。
(六)家长学校教学形式要灵活多样。根据不同年龄孩子父母的需求,有计划的面授,也可因地制宜,采用讲座、报告、经验交流、互动体验活动等形式,进行分层指导。
(七)家长学校要建立学员考勤考核制度,学员结业时,要以适当方式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并将考核成绩及学习情况反馈到学员所在单位或社区,作为评选文明职工和“五好文明家庭”的参考。
(八)要创建各类示范家长学校,及时总结经验,规范管理,推动家长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三、家长学校的组织与领导
(九)家长学校要设立校务委员会(领导小组),一般由校长、教务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工作。校长对家长学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十)办学单位要把家长学校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之中,作为目标考核的内容。要有较为固定的教学场地,并悬挂家长学校的校牌或者标志。
(十一)家长学校的办学经费,除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下拨外,也可视当地情况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后,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取少量的办学费用,同时可筹措社会资金,以保障家长学校必要的开支。
四、家长学校的检查与评估
(十二)建立家长学校检查评估制度,妇联组织和教育部门联合对家长学校实施检查评估,与当地家庭教育工作检查评估同步进行,检查评估结果存入档案。
(十三)家长学校评估内容包括:领导管理、组织建设、办学条件、教学管理等情况;家长受教育率、考核合格率;孩子对家长教育态度的变化和家庭氛围改善的评价;家长学校教师撰写的论文质量及家长教子经验的推广情况;家长学校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十四)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本地制定的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在检查评估中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并大力推广典型经验。
(十五)全国妇联和教育部共同对家长学校进行抽查评估。

全国妇联 教育部
200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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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的国家主权思想初探

倪学伟

一、“一国两制”: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
“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针对港、澳、台地区特殊的历史与现实,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后,提出的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理论。"一国两制"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既考虑到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的必然选择,又照顾到港、澳、台地区的具体情况,是和平统一祖国的唯一正确选择。
港、澳问题是历史上殖民主义侵略中国遗留下来的问题。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被迫在英国炮艇“汉华丽”号上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将香港岛永久割让给英国;1860年再被迫签订《中英北京条约》,将九龙半岛尖端永久割让给英国;1898年又被迫签订了《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强租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面积为975.1平方公里的新界地区,租期长达99年。清政府之后的历届中国政府从来都拒绝承认这三个不平等条约。“条约系违反联合国宪章所含国际法原则以威胁或使用武力而获缔结者无效”,“条约如果是由非正义的暴力而取得的,便归无效。”新中国政府成立后,对香港问题的立场是:不承认三个不平等条约,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和平谈判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香港问题并不是条约是否有效的问题,而是中英之间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重大领土主权争端问题。
葡萄牙于1553年(明嘉靖三十二年)占据澳门,清政府于1887年与葡国签订《中葡会议草约》,但并未割让澳门。1979年2月中葡建交之前,葡国就多次宣布澳门是“葡萄牙管辖下的中国领土”,建交时双方已就澳门主权问题达成谅解。
1982年中英就香港问题举行谈判时,英方坚持历史上的三个条约继续有效,企图在主权问题上与中国讨价还价。对此,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在主权问题上给英方以明确的回答。其后,英方又提出了“以主权换治权”的方案,以“香港的民意”、“维持香港繁荣稳定,需要英国人留下来” 等“民意牌"、“经济牌”为借口,谋求在承认中国主权的条件下,由英国人继续像过去一样管治香港,或由中英“联合治理”或“共管”香港。对此中国是无法答应的,邓小平同志在1983年9月会见英国前首相希思时明确提出:英国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劝告英方改变态度,以免出现到1984年9月中国不得不单方面公布解决香港问题方针政策的局面。正是邓小平同志在香港问题上采取的“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的严正而明确的立场,使英国最后不得不改变立场,不再谋求英国“管治”或任何形式的“共管”,中国于1997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了包括治权在内的完全的主权。中国政府在香港驻军是中国对香港行使主权的重要表现,“除了在香港驻军外中国还有什么能够体现对香港行使主权呢?”
台湾问题是国内战争遗留下来的问题,属于中国的内政,绝不能允许包括美国、日本在内的任何外国干涉。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目前海峡两岸的分裂局面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所不愿见到的。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领土完整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邓小平同志指出:“只要台湾不同大陆统一,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地位是没有保障的,不知道哪一天又被别人拿去了。”“一个中国”是国共两党的共识,如何解决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的内政,我们不承诺不使用武力,但这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独”势力的。用“一国两制”完成海峡两岸统一大业,中国人不打中国人,你不吃掉我,我也不吃掉你, “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1979年中美两国正式建交后,美国国会抛出了一个“与台湾关系法”,规定所谓的 “安全条款”和美台之间的“条约”和“协定”继续有效,把台湾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甚至国家对待,其实质是要通过其国内法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一个半中国”。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中美关系的主要障碍就是台湾问题,美国对台湾问题历来是介入的,至今也没有完全放弃这种错误立场。如果中国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了台湾问题,实现了海峡两岸的统一,则不仅实现了祖国统一的大业,而且也消除了中美之间的热点问题。但是,“在台湾问题上如果需要中美关系倒退的话,我们也只能面对现实,”我们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和决心是不可动摇的,不容许任何国家、任何人对台湾领土主权问题讨价还价!

二、人权保护:主权高于人权
西方一些国家主张,“人权是人类最根本的权利”,“人权没有国界”,“不干涉内政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问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推行所谓的“人权外交”,经常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损害别国主权。对此,邓小平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保护人权的,中国人民所享有的人权具有三个显著特征,即:享受人权的主体和人权的范围具有广泛性;中国人民的人权不受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生、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限制而为全社会的人所享有,具有公平性;国家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对人权的实现予以充分保障,使中国人民享有的人权具有真实性。而资产阶级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是金钱特权,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光环之下,广大劳动人民的社会财富占有总量越来越少,因而 “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人权”。这就是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西方国家的“人权”与我们讲的人权的本质区别。
针对西方国家提出的“人权无国界”,“人权高于主权”的观点,邓小平同志指出:“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谈到人格,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特别是像我们这样第三世界的发展中国家,没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真正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西方的一些国家拿什么人权、什么社会主义制度不合理不合法等做幌子,实际上是要损害我们的国权。”这里所说的国权,实际上就是指的国家主权。邓小平同志关于人权问题的一系列谈话说明:国家主权与人权不是矛盾的而是统一的,国家主权是实现人权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实现人权的重要保障,没有国家主权,就根本不可能有人权可言。主权高于人权,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和最本质的特征,国家的主权受到侵犯,国家的独立不复存在,国家的人权必然得不到保障。“人权外交”的实质,就是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的内政,破坏别国的主权,以实现和维护霸权主义者、强权主义者的非法利益。邓小平同志说:“西方国家说我们侵犯了人权,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侵犯人权。美国帮助蒋介石打内战,中国人伤亡了多少?美国支持南朝鲜进行战争,中国人民志愿军伤亡了多少?还不说一个多世纪以来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包括美国在内)的侵略使中国人民遭受的损失有多大!所以,他们谈人权是没有资格的。”

三、反“和平演变”:中国的主权不容侵犯
1989年春夏之交,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挑起了一场政治风波。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趁机掀起反华高潮,妄图通过政治渗透、经济制裁等手段,迫使中国放弃社会主义制度,把中国纳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之中,以达到其“和平演变”的目的。邓小平同志旗帜鲜明地反对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和平演变",打赢了国内外反动势力掀起的妄图颠覆中国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捍卫了国家的主权和独立。
在国际法上,“没有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拥有最高的法律权力和权威,而各国一般地也不从属于其他国家的法律权力和权威。”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是平等的主权国家,国家之间的关系应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规定,任何国家都不能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对别国指手划脚,说三道四。如果一个国家对他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发展道路等任意指责,甚至采取任何措施要求他国放弃和改变,那么他国为维护自身的主权和独立,必然采取措施予以抵制,国际社会也要给予谴责甚至制裁。这既是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互不干涉国家内政等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必然要求,更是树立和维护有利于全人类的国际正义、秩序的必不可少的条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是经过实践检验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唯一可行的社会制度。只有杜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所以我们不会容忍有的人反对社会主义,西方国家对中国的“和平演变”,就是要使中国放弃社会主义制度。“中国永远不会接受别人干涉内政。我们的社会制度是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的,人民拥护,怎么能够接受外国干涉加以改变呢?”邓小平同志的讲话一言九鼎、义正辞严,在反“和平演变”的斗争中,捍卫了国家的主权与独立,表达了中国人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决心。

四、结论:国家的主权、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在总结1989年政治风波的经验教训时,邓小平同志强调:“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今后如有需要,动乱因素一出现,我们就采取严厉手段尽快加以消除,以保证我国不受任何外来干涉,维护国家的主权。”
邓小平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共产主义战士,他始终把国家主权、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毕生为之奋斗。在邓小平理论中,自始至终闪烁着国家主权、民族独立的耀眼光芒。我们学习邓小平理论,是要树立国家主权、安全第一的观念,维护国家的独立和领土完整,防止并打击一切危害国家主权与安全的行为,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本文首次发表于《理论导刊》2000年第10期。
倪学伟 广州海事法院法官。电话:020-3406 3886 电子邮箱:nxw8859@163.com





福建省《闽江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福建省《闽江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各设区市工程质协(或工程质量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分管领导减少评优种类的要求,我会和省建筑业协会协商决定,原《建设杯》奖(省优质工程)和《闽江杯》奖(省优质工程)合并,更名为《闽江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工作仍由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为主负责。为此,协会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闽江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现予印发施行。(见附件)

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OO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省开展创福建省《闽江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闽江杯》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闽江杯》奖是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凡在我省内和我省施工企业在省外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 《闽江杯》奖由主承建单位申报(含我省施工企业异地承建的项目),以福建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工程质协)为主,省建筑业协会参与评选。每年评审一次。要坚持标准,严格控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评审组织
第四条 成立《闽江杯》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省工程质协秘书处从协会常务理事成员和工程质量管理专家中提名,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每二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三分之一。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若干名,主任由省工程质协理事长担任,原则上委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行业有较高威望、良好职业道德、处事公平、公正,并担任过一定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第六条 评委会根据评审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个核验组,核验小组成员从工程质量管理专家中选取,每个核验组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
1、核验组组长由省工程质协指定组员必须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良好职业道德、处事公平、公正的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2、核验组的成员原则上采取定期轮换制和项目回避制,核验组成员不得对所咨询的工程进行核验。
                第三章 评选范围
第七条 参加《闽江杯》奖评选的工程,必须是符合建设程序,且已竣工,并经竣工验收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主要包括:
  一 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其中:
1、钢铁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在2500万元及以上
2、有色金属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在6000万元及以上
3、煤炭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
4、石油化工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在2500万元及以上
5、化学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在2500万元及以上
6、机械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
7、建材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
8、轻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
9、电力工业建设项目:
(1)火电厂,单机容量135MW以上;
(2)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MW以上;
(3)变电站,电压等级110KV以上。
10、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通信工程项目或单项通信工程。
工业建设项目规模也可按项目投产后的年产量计算,参照“鲁班奖”评选办法。(详见附录)
注:上列工业建设项目中,只评选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指工业建设项目中直接发挥关键性功能和作用的那一部分工程)
  二 交通工程(包括水运、公路、铁路)其中:
1、水运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和修造船厂工程。
2、公路
(1)长度在1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
(2)长度在50公里及以上的一级(或二级)公路。
(3)全长400米以上的连拱隧道和800米以上的双洞隧道或单洞隧道。
(4)全长500米以上或主跨100米以上的特大桥。
(5)投资在2500万元及以上大型互通立交及其它大型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3、铁路
(1)编组站、投资2500万元及以上的车站或25公里及以上的线路综合工程;
(2)长度在1公里及以上的双线隧道或长度在2公里及以上的单线隧道;
(3)全桥长在800米及以上或投资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
  三 水利工程。工程规模为总库容量在250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库的主体工程。
  四 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其中:
1、单体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2、桥面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城市立交桥。
3、道路面积在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
  4、用地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古建筑新建或重建工程。
6、日供水5万吨及以上的独立水厂。
7、日污水处理能力5万吨及以上的独立污水处理厂。
8、长度在500米及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9、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及以上的其它市政工程。
五 住宅工程。其中:
1、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省、设区市所在地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市县 所在地住宅小区;
3、建筑面积在2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单体住宅;
  第八条 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
  一 已经参加过《闽江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二 保密工程。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无结构隐患和明显的使用功能缺陷,工程质量应达到本章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十条 省优质工程评选应优先从“科技示范工程”和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的工程中选取,以提高优质工程的科技含量和推动QC活动的开展。
第十一条 申报《闽江杯》奖的项目必须是设区市评选出的优质工程,专业工程由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优良工程,其整体质量标准为:
  一 工业建设项目的所有单位工程必须100%合格,且单位工程的优良品率达60%及以上(通信工程的优良率须达80%及以上),如系单位工程,则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 交通、水利工程按相应专业评优标准,符合优良等级的工程。
  三 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1、公共建筑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必须100%合格,且分部工程优良品率应达到60%及其以上其中:建筑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及建筑设备安装中的一个分部必须为优良等级;专业项目的工程其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必须为优良等级 。
2、城市桥梁、道路的各工序、部位必须100%合格部位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9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且综合评分应达到90分及其以上。
3、独立水厂(不含取水部份)和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工程含义同第七条第一 款注 质量应分别达到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相应的优良等级条款规定。
4、园林工程和古建筑工程应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的优良等级。
  四 单体住宅工程的质量标准同第十一条第三 款第一点公共建筑单位工程。
  五 住宅小区工程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单位工程质量必须100%合格,且总体质量水平均匀,房建单位工程优良品率达80%及其以上,并有10%及其以上的建筑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含 的单体住宅工程达到单体住宅工程申报条件,同时室外工程必须有一个及其以上的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优良等级;
2、小区住宅间距与其房屋总高度的比值新区应≥1旧城区应≥0.8;
3、小区绿化率为新建住宅小区应≥30%旧城改造应≥25%;
4、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均应建成。
  5、申报《闽江杯》奖住宅小区工程应有一定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节约能耗,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第十二条 工业、交通和水利工程除符合第七条的条件外,其各项技术和经济效益指标应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第十三条 所有申报项目或单位工程 应是竣工验收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期考验(交通工程应经交工验收)申报期限不超过三年。住宅工程当年核验,次年公示,无用户投诉的可颁发奖杯和证书。有投诉的按第二十五条执行。
第十四条 单体住宅、带商场的住宅,室内初装饰装修工程完成的要求:
(一)单体住宅工程框架结构的内填充墙厨房、厕浴间必须砌筑,其它可不砌筑。地面及厕、浴、厨墙面抹灰找平层做完,厕浴间防水层做完、电气全部到位、水卫部份给排水与卫生器具接口到位。
(二)带商场的单体住宅工程,其住宅部份建筑面积应占总建筑面积的70%及其以上。住宅部份的初装修按单体住宅,商场部份的应按图施工全部到位且已交工验收,若有设计变更的应出具变更证明。
第十五条 商务写字楼工程应按图施工全部到位,且已交工验收,室外装饰装修全部到位,室内装饰装修达建筑总面积的60%及其以上,其中电梯前室、疏散通道和楼梯间的装饰装修应完成,消防通过验收。
第十六条 申报《闽江杯》奖的主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主承建单位:
  一 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 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 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的施工。
  四 两家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闽江杯》奖。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最多的企业申报。
参建单位:
一项工程允许有三家建筑施工企业申请作为《闽江杯》奖评选的主要参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 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
  三 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等级。
               第五章 申报程序
第十七条 《闽江杯》奖由施工单位申报,住宅小区可由总承包企业或工程的主承建企业申报,交通工程中的公路项目可由项目法人组织申报,由设区市工程质协(或工程质量专业委员会)审核后推荐,专业工程必须由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审核后推荐。
第十八条 申报《闽江杯》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要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第十九条 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对所有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告知申报单位。
第二十条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 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类资料份数;
  二 福建省《闽江杯》奖省优质工程 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简介一式两份;
  四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1份、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报告复印件1份;
  五 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复印件1份;
  六 评为市级优质工程证件复印件1份专业工程由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出具证明 ;
  七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一份。
  八 工程立面彩照5张不同角度的全貌主立面2张 工程施工与安装过程的彩照5-7张。
              第六章 工程核验与评审
第二十一条 被推荐的工程经初审符合条件后,由核验组进行现场核验核验工程的设区市工程质协(或工程质量专业委员会)选派专人配合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程核验程序:
  一 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和用户代表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分析用户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应回避;
  二 申报单位简要介绍工程质量特点、难点以及质量保证的措施。
  三 核验实物质量。凡核验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都应予以满足。
  四 查阅有关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按照有关规定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五 核验组内部评议,提出书面核验情况材料并向《闽江杯》奖评审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 《闽江杯》奖的评选由《闽江杯》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工作坚持标准、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评审会必须有三分之二评审委员参加,不得委派代表出席,评委根据被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和工程核验组的汇报,经评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获得评审委员总数的一半以上赞同票工程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 省工程质协对评审结果拟表彰的工程,通过《城乡建设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同时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公示。
第二十五条 公示结束无疑义的批准公布。公示的项目有书面举报存在较大问题(含质量投诉)或弄虚作假的,工程质协将组织复查,事实确凿的,取消评奖资格。
                第七章 纪律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申报《闽江杯》奖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二十七条 工程核验人员和评审委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申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工程核验或评审委员资格,并将违纪行为通知本人单位。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闽江杯》奖杯和奖状证书。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凡荣获《闽江杯》奖的单位,颁发《闽江杯》奖杯、奖状证书。
第三十条 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凡获得《闽江杯》奖住宅小区的项目,在授予《闽江杯》奖住宅小区奖杯、奖状证书时,对其中获得《闽江杯》奖工程的施工企业(含必检工程被评为优良的施工企业)可按第三十条给予奖励。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对已荣获《闽江杯》奖称号的工程,若发现有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省工程质协将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鉴定,并有权做出取消该工程获奖称号的决定,同时停止该企业三年内的《闽江杯》奖申报资格。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工程质协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